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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鑑定通過者注意事項:
- 通過者,請於111 年 3 月 14日(星期一)至 3 月 17 日(星期四)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,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前持“以下敘述的表單”向新東國中輔導處報到,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。
- 「安置志願書」內有三種選項:
- 接受安置於新東國中一般智能優異資源班(領有鑑定文號)
※該選項說明:選擇就讀新東國中一般智能優異資源班,也有參加未來台南市舉辦的國中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活動的權益,領有鑑定文號。
※該選項者:期限內繳交“雙面列印的「入學登記單」(需填)&「安置志願書」(需填)”及“雙面列印的「教育需求評估報告」(需填)”。
- 接受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服務(領有鑑定文號)請註明後續欲報到就讀學校
※該選項說明:不選擇就讀新東國中一般智能優異資源班,但保留參加未來台南市舉辦的國中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活動的權益,領有鑑定文號(請註明後續欲報到就讀學校以利鑑定文號公文發送)。
※該選項者:期限內繳交“雙面列印的「入學登記單」(免填)&「安置志願書」(需填)”。
- 放棄安置(無鑑定文號)
※該選項說明:不選擇就讀新東國中一般智能優異資源班,無參加未來台南市舉辦的國中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活動的權益,無鑑定文號。
※該選項者:期限內繳交“雙面列印的「入學登記單」(免填)&「安置志願書」(需填)”。
二、欲申請成績複查:填寫成績通知單下方之複查申請表,若期限內(111 年 3 月 11 日(星期五)中午 12 時前)尚未收到成績單,請本人或家長可免持申請表在期限內親自到新東國中輔導室申辦(逾期不予受理)。結果以書面通知。

